“营造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研讨会在海口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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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6月26日电(记者 王子谦)“营造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研讨会25日在海口举办,会议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海南省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代表和企业家代表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与自贸港法治保障体系构建”“自贸港法治体系构建与制度集成创新的重大任务”“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与立法体制创新”等议题进行交流讨论。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简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并明确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此从国家立法层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制度集成创新、系统协调改革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法治保障。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海南自贸港的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还应有何举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处长施春风认为,在下一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的制定过程中,要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在立法事项上要有所取舍,在立法形式上要急用先行,先做小缺口的立法,多做小快灵的立法,并且注重与各部委衔接沟通。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指出,海南省要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内部文件进行清理,并同步立法。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胡光辉致辞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实施后,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将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研究和谋划,尽快对封关前和封关后的配套法规制度作出安排。此外,还要加快制定自由贸易港建设急需的配套法规,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条例、破产条例、商事注销条例、征收征用条例等。

专家指出,海南自贸港法治体系建设要充分吸收国际经验。香港德辅律师事务所、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副秘书长黎逸轩提醒,海南自贸港高度开放,在法规的设立内容上要借鉴国际经验、善用国际公约及国际示范性条款。此外,海南要充分利用仲裁、调解、专家评估等纠纷解决方式,在法律法规外建立纠纷解决机制。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实施后,海南如何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表示,明显提升行政效能和政策执行力成为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首要任务。他建议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加快形成“大部门制”的行政架构,还要按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要求加快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行政区划改革创新,以专业性、开放性、灵活性为导向推进人事管理制度创新。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国浩律师事务所支持,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联合举办。(完) 【编辑:李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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